第一章 總 則
一、 為了弘揚人道主義精神,積極推進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的建設,依據《中國紅十字會章程》制定本規程。
二、 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以發揚人道救助精神,保護人的生命和健康,促進人類和平進步事業為宗旨。
三、 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是社會公益性機構。總部設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四、 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代表中國與國際相關組織進行工作聯網、交換信息和資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建立相應機構,服從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以下簡稱"總部")的統一管理和工作指導。
第二章 組織機構
設立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工作委員會,由名譽主任一名、名譽副主任三名、主任委員二名、副主任委員四名、委員若干人組成。下設專家委員會、辦公室、捐獻者服務中心、質量控制實驗室、組織配型實驗室、移植醫院。
一、工作委員會:
名譽主任: 彭?云
名譽副主任:錢正英 錢信忠 張文康
主任委員:分別由中國紅十字會一名常務副會長、衛生部一名副部長擔任
副主任委員:由中國紅十字會、衛生部和有關專家4人組成
委員: 若干
二、專家委員會:
主任委員: 一名
副主任委員:三名
委 員: 若干
三、辦公室:設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四、捐獻者服務中心:
由省級紅十字會組建,"總部"審核、確認,由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工作委員會頒發證書。
五、質量控制實驗室:
由專家委員會組成質量控制指導組,暫依附一所技術力量強、熱心社會公益事業的實驗室,在專家指導下,負責質量控制工作。
六、 組織配型實驗室:
建立組織配型實驗室,按照總庫專家委員會制定的"組織配型實驗室"招標規定由省級衛生廳、紅十字會在省轄區內向社會"招標",然后,向衛生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寫出申請報告,經總庫專家委員會考察、論證,由衛生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批準并頒發證書;涉及技術業務問題由國家衛生部統一協調管理。
七、移植醫院:
由衛生行政部門制定標準并進行資格認定,確認后方可成為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移植醫院。
第三章 工作任務及職責
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是代表中國的國家級開展造血干細胞捐獻和用于治療的工作體系。其職責是為挽救一切因各種疾病而需要接受造血干細胞移植治療人的生命,向需要造血干細胞基因資料的人提供幫助和服務。
一、工作委員會:
負責確定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的工作方針、政策;審批財務預、結算報告并進行財務監督;指導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的各項工作;協調醫療衛生、財政、宣傳教育、司法等各有關部門的關系等。
二、專家委員會:
執行工作委員會決議;制定HLA檢測標準;確定使用試劑、儀器、操作方法;為衛生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確認"質量控制實驗室"和"組織配型實驗室"提供參考意見;制定"組織配型實驗室規則";監督指導實驗室工作;對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各項工作的開展提出業務指導性建議和意見。
三、辦公室:
執行工作委員會的各項決議;協調"組織配型實驗室"與"捐獻者服務中心"的工作;策劃、實施大規模的公關活動;制定籌資規劃,爭取資金支持;建立相關規則、管理條例、工作規范;協助專家委員會共同對招標實驗室進行審核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制定并執行宣傳、征集規劃,執行財務預算;建立中央統籌管理的網絡系統和信息數據庫,條件成熟時與國際相關機構聯網;做好捐獻者數據管理;協助國內外相關機構和需要進行造血干細胞移植的患者進行數據查尋和結果反饋工作;提供社會咨詢服務;為工作委員會宏觀指導和制定方針政策做好參謀助手。
四、捐獻者服務中心:
接受"總部"辦公室的業務指導,在省級紅十字會的領導下,負責開通網上專欄和熱線電話,組織宣傳、動員,接受咨詢,捐獻者征集、登記等工作;與當地血液中心(血站)或醫療機構配合為捐獻者做健康檢查和血樣標本采集,并將血樣標本和相關材料送指定的"組織配型實驗室"做HLA分型;將捐獻者資料和HLA分型數據通過中央統籌管理的網絡系統按時傳遞到"總部"信息數據庫;為需要移植的受者進行登記注冊、協助查尋相合供體,并協助做好造血干細胞采集、運輸、移植等聯絡協調工作。每年12月1日前將工作情況匯總后報"總部"辦公室。
五、質量控制實驗室:
執行專家委員會決議;參與"組織配型實驗室"的招標工作;負責日常的質量監督和管理、數據復核、疑難標本的解答,每半年向專家委員會和辦公室做技術動態書面報告;指導各實驗室的工作并進行業務培訓;接受專家委員會和辦公室的監督、指導。
六、組織配型實驗室:
接受"總部"專家委員會和質控實驗室的技術指導,在省級紅十字會的指導下,執行專家委員會制定的標準;進行HLAⅠ、Ⅱ類分型檢測;接受專家委員會的考核和質量控制實驗室的質量監控;通過中央統籌管理的網絡系統將所有的信息數據按時正確傳遞到省紅十字會。
第四章 經費及財務管理
一、 經費主要來源:
1、 開展專項社會募捐,接受境內外組織和個人資助的款物;
2、 人民政府資助;
3、 按國際慣例收取部分檢索費(具體金額待定)。
二、 財務管理:
1、設立中國造血干細胞捐獻者資料庫(中華骨髓庫)基金;專款專用,獨立建帳,統一管理。
2、開展社會募捐,接受境內外組織和個人定向捐贈款物的使用和管理執行《中國紅十字會募捐和接受捐贈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
3、建立經費審查監督制度;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社會公眾的監督。